复制与应用样式

复制样式 工具(格式刷)可以复制一个元素的视觉样式,并通过点击将其应用到其他元素,从而保持图表的一致性。

它可以跨元素类型工作——在形状、连接器、矢量路径、图片、表格和组之间——将每个属性映射到目标上最接近的等效属性。如果源元素携带自定义样式变体,相同的变体也会应用到目标上,因此即使是复杂的外观(自定义渲染器、光泽效果)也能忠实地传递。

使用复制样式工具

  1. 点击工具栏中的 复制样式 按钮(滴管图标),或按 I
  2. 点击你想要复制其样式的元素(源元素)。光标会从十字准星变为复制光标
  3. 点击每一个你想要重新设置样式的元素(目标元素)

该工具会保持激活状态,因此你可以持续点击目标元素。

提示: 如果激活该工具时恰好已选中一个元素,其样式会立即被复制——你可以直接开始点击目标元素。

  • 右键点击 — 忘记已复制的样式并选取新的源元素
  • Esc — 停止并返回选择工具
  • Cmd+Z — 撤销一次样式应用

会被复制的内容

源元素被复制的属性
形状(符号)填充、描边、轮廓样式、阴影、不透明度、配色方案和文本样式
连接器线条描边、起止箭头、不透明度、配色方案、连接器样式和文本样式
矢量路径完整的渲染器堆栈(填充、描边、阴影、效果)、不透明度和文本样式
图片着色颜色、轮廓、阴影、不透明度和文本样式
表格和组不透明度(以及可用时的文本样式)

当源元素和目标元素属于不同类型时(例如将形状的样式复制到连接器上),工具只复制它们共有的属性——通常是不透明度、配色方案和文本样式——并跳过其余部分。在矢量路径和形状之间复制时,填充、描边和阴影会在两种格式之间转换。

不会被复制的内容

目标元素会保留其:

  • 位置、大小和旋转角度
  • 文本内容 — 只有文本样式会改变
  • 形状类型 — 矩形仍然是矩形
  • 图层 和 连接关系

使用场景

  • 一致性 — 让所有"处理"框、"实体"框,或某一种关系类型的所有连接器看起来一致
  • 参考元素 — 在单独的图层上保留一个已设置样式的参考元素,并在工作时从中复制
  • 快速换装 — 为一个元素重新设计样式,然后通过几次点击将该外观推广开来

如果想在多个文档间复用某种外观,请将其保存为自定义样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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